公安消防大队招聘文职人员公告
发布时间:
2018-06-29
公安消防大队负责管理、使用文职人员,应聘人员一经聘用,试用期三个月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,对经过一段时间使用不合格或不合适在公安消防岗位工作的,予以解除聘用。公安消防文职人员依法享有《劳动合同法》规定的工资福利、社会保险、劳动用工、劳动保护、休假等方面的合法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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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
2018-06-29
公安消防大队负责管理、使用文职人员,应聘人员一经聘用,试用期三个月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,对经过一段时间使用不合格或不合适在公安消防岗位工作的,予以解除聘用。公安消防文职人员依法享有《劳动合同法》规定的工资福利、社会保险、劳动用工、劳动保护、休假等方面的合法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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